长安区个体营业执照如何网上年检
日期:2021-01-27 / 人气:2812 / 作者:公司注册
一、 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知,从2014年起,个体工商户不再需要以前的“年检”,改为“年报制度”。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检查(以下简称检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年度报告时间的相关规定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当年注册的企业应当自下一年度起提交并公布年度报告。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自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当年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从下一年度起提交。
注:各地情况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1.企业登录“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2.企业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登记申报;
3.企业网上提交成功后,5天后检查年检结果。初试通过年检的,按照提示打印相关材料,并按照提示在7日内将年检材料报送相关工商部门,缴纳年检费用,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年检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