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加盟店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日期:2021-01-27 / 人气:2650 / 作者:公司注册

加盟店相当于企业的一个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在组织者的全名之前。如:某公司某地方分公司;

分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所需资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复印件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和委托期限应当标明。

3.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复印件;提交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房地产许可证复印件;免费使用的,提交业主使用许可证明原件和业主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地产许可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你租的是没有产权证的农村房产作为住所,也可以由房产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出租人是酒店、餐厅或有形市场的,提交酒店、餐厅或有形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军用房,应提交军方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该房屋变更为商品房的,还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公司为分公司负责人出具的办公文件;

7.申请登记的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方可登记的,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或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注:本规范适用于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申请。

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分公司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向公司登记

关闭申请备案手续的分支机构。